2017年4月25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城环委关于全市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现将审议意见综合整理如下:
一、总体评价
会议认为,面对萍乡严峻的环境形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针对环境突出问题采取了有力措施,环境污染局面得到有效遏制,2016年的环保工作出现了稳定向好的趋势。一是针对重点环境问题整治有效,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查处环保违法违纪行为有力,环境保护执法进一步加强。三是全市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环境保护目标基本完成。
会议指出,市人民政府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成绩是主要的,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环保意识出现了环境要求极大提高和环境保护自觉性严重滞后的“两极分化”。二是环保执法机制体制有待完善。三是重点环境污染源治理难度较大。
二、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一是加强环保法宣传学习。充分利用多种手段加大对环保法宣传力度,各级政府要认真组织学习,领导层要带头全面领会,在执行时不走样,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生态意识和法制意识。二是加强惩戒警示宣传。针对反面典型进行批评,公开曝光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违法案件。
(二)进一步推进重点环境问题治理,确保环境治理实效。针对造成萍乡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突出城区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重点。一是采取严格措施推动大气污染防治。要严格审批城区污染项目选址;进一步提高道路扬尘管控水平;加强对中心城区及周边地区工地的整治。二是切实加大水环境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快萍水河污水收集干线改造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进度,有效解决污水直排问题,切实改善河道水质;要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地保护,特别是重视山口岩水库水源保护、库区存量垃圾处理,从严审批流域建设项目,确保人民饮水安全。
(三)进一步加大环保监管力度,严把环评门槛。把好项目审批关,坚持环保准入门槛不降低,在项目审批过程中要做到对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不批、重污染的项目不批,同时提高环评执行力。要大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改善落后生产技术,促进区域经济产业结构调整,从源头上控制新的污染源产生。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机制,确保环保履职到位。完善环境保护的信息交流沟通、投诉、举报机制;强化依法监管力度,着力防范环境风险;建立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加强队伍能力、环境监测能力和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等监管力量建设,特别是加强基层的环境监测能力和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推进全市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