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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我市地方立法质量,经2016年12月7日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聘任胡远宏等10名同志为萍乡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顾问,聘期为二年(试用期一年)。 现予以公告。
2016年12月7日
附:立法咨询顾问人员名单
胡远宏 上海君赛律师事务所主任
林圣国 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县级干部
燕克敏 萍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龙慧玲 萍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柳九一 安源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叶继林 萍乡学院政法学院党总支书记
易志文 萍乡学院文学院院长
张 健 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李 洋 安源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科长
彭 勇 萍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合法性审查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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